|
(七)《省药品目录》中所有剂型标注为“注射剂”的药品,均不包括含有非溶媒药品且溶媒容积大于100ml的静脉输液剂型。如阿奇霉素注射剂不包括容积大于100ml的阿奇霉素葡萄糖注射液、阿奇霉素氯化钠注射液等含药输液剂型。
紧急抢救与特殊适应症用药各统筹地区有规定的除外。
(八)有关名称与剂型的解释:
1.通用名称中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省药品目录》中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而商品名或规格不同的西药,属于《省药品目录》的药品。
2.通用名称中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省药品目录》中的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而不同酸根或不同盐基的西药,属于《省药品目录》的药品。
3.正式品名中剂型前的部分与《省药品目录》中的名称剂型前的部分一致且剂型相同,而商品名或规格不同的中成药,属于《省药品目录》的药品。
(九)“备注”栏标有“◇”的药品,因其组成和适应症类似而进行了归类,所标注的名称为一类药品的统称。具体如下:
1.西药部分第183号“动物骨多肽注射制剂”包括骨肽注射剂和鹿瓜多肽注射剂。
2.西药部分第190号“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OTC制剂”,是指2003年12月31日之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第一至六批非处方药目录中呼吸系统用药范围的成人用复方制剂,包括的具体品种见下表
以上药品,若今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非处方药目录中调整删除,则自动从该表中调出。
3.西药部分第7.2类下的氨基酸型肠内营养剂、短肽型肠内营养剂、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和疾病特异型肠内营养剂4类药品,包括符合条件的各个品种。
4.西药部分第340号的“动物源胰岛素”包括:短效胰岛素(如普通胰岛素)、中效胰岛素(如低精蛋白锌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如鱼精蛋白锌胰岛素)及预混胰岛素。
5.西药部分第341号的“重组人胰岛素”包括:短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如低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和不同比例预混人胰岛素(如混合重组人胰岛素),不包括其他重组人胰岛素类似物(如赖脯胰岛素)。第343号“门冬胰岛素”包括超短效及不同比例预混门冬胰岛素注射液。
6.西药部分第379号“α—干扰素”包括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3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的所有α—干扰素及其亚型。
7.西药部分第732号“缓解消化道不适症状的复方OTC制剂”,是指2003年12月31日之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第一至六批非处方药目录中消化系统用药范围的成人用复方制剂。具体品种见下表
|